UN38.3试验内容
试验T.6重物撞击/挤压(38.3.4.6)
A. 测试对象:表1或表2对应编号的样品;
B. 试验前测量电压并记录,重物撞击/挤压前记录样品外壳温度,温度采用热电偶或热电阻在电池或电池组的正极附近采集;
C. 对于直径大于18mm的圆柱形电池,采用重物撞击的方式测试,试样电池在20℃±5℃条件下进行此项试验。将试样电池置于平板上. 将一直径为15.8mm±0.1mm的不锈钢棒横放在样品中心,一块9.1kg±0.1kg的重锤从610mm±25mm高度落到试样上。接受撞击的试样,纵轴应与平坦表面平行并与横放在试样电池中心的直径为15.8mm±0.1 mm的不锈钢棒的纵轴垂直。每个试样电池只经受一次撞击试验。温度采用热电偶或热电阻在电池的正极附近采集。
对于棱柱形、袋装、纽扣电池和直径不大于18mm的圆柱形电池,采用挤压的方式测试试样电池在20℃±5℃条件下进行此项试验。将试样电池放在两个平面之间挤压,挤压力度逐渐增大,速度大约为1.5cm/s.挤压持续进行,直到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a)施加的力量达到13kN±0.78kN;(b)电池的电压下降至少100mV;(c)电池变形达到原始厚度的50%或以上。即可解除压力。棱柱形和袋装电池应从zui宽的一面施压。纽扣电池应从平坦表面施压。圆柱形电池应从与纵轴垂直的方向施压。每个试样电池只做一次挤压试验。温度采用热电偶或热电阻在电池的正极附近采集。
测试完成后继续观测6小时。
D. 试验过程中,记录外壳温度zui大值并记录;
E. 判定要求:如果电池或电池组外壳温度不超过170℃,并且无解体、无开裂和无起火,即符合这一要求。
UN38.3试验内容
试验T.8强制放电(38.3.4.8)
A. 测试对象:表1或表2对应编号的样品;
B. 试验前测量电压并记录;
C. 电池在环境温度下与12V直流电源串联连接,以电池制造商规定的MAX持续放电电流作为初始电流强制放电。将一个大小和功率合适的电阻负载与被检电池以及直流电源串联以获得规定的放电电流。每个电池强制放电的时间(小时)等于其额定容量除以起始试验电流(安培)。
记录放电电流和强制放电后的电池电压。
强制放电结束后观察被检电池7 天。
D. 判定要求:电池无解体、无起火,即符合这一要求。
目前传统的检测维护手段存在众多的缺陷,如:人工测量精度差、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实时性和连续性差等。因此,传统的检测维护手段不但缺少信息的来源,更没有的综合分析手段,致使无法及时发现已发生的故障和存在的隐患,给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蓄电池在线监测技术的发展使其成为日常维护时的助手,其不但具备监测功能,还可实现综合分析、智能管理、自动报警以及网络监控等多种先进功能,由此可见,采用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代替人工检测已成必然趋势。
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
UN DOT 38.3 Rev.5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次修订版
UL1642:2012+R1:2013锂电池安全标准
ST/SG/AC.10/11/Rev.5/Amend.1&Amend.2 Part 38.3联合国《关于危险品的运输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五修改版,第38.3章
GB 21966-2008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
IEC 61960:2011 BS EN 61960:2011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二次电池或电芯——便携式二次锂电池或电芯
QB/T 2502-2000锂离子蓄电池总规范
SN/T 1414.3-2004进出口蓄电池安全检验方法锂电池部分
IEC 62281:2012一次和二次锂电池的安全运输
JIS C8714-2007便携式锂电池安全性试验
MT/T 1051-2007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
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QB/T 2947.2-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二部分: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及充电器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锂电池检测设备的威阔检测于2025/7/29 13:39:1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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