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1、城市节水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6类评价项目,34项指标组成。2、基本条件评价项目为基本项,其他5类评价项目为控制项和优选项。3、城市节水评价按节水水平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城市节水I级、城市节水II级和城市节水I级。4、城市节水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应节水等级,采用单因子评价方式。3、汇总阶段:以测试得到的水量数据按用水单元的层次汇总,并填写在《水平衡测试报告书》上。5、城市节水评价各等级划分按规定确定。
基本规定:3.本标准采用单因子节水评价方式。该方式是指在评价过程中,根据实际节水指标和标准对比分类,选取至差指标的级别作为节水评价结果。4.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年鉴、统计年报等资料包括:国家统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处、水利处、环境保护处以及地方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市统计年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水资源公报、环境统计年报、环境状祝公报等。2、各类用水分析:各类用水按用途进行汇总分类,按照用水考核指标体系计算,分析用水合理水平。
城市节水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目前,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现代城市的各个领域,信息技术是节水管理工作实现自动、高有效、规范和准确的重要依托,信息技术应用代表未来管理技术的发展方向。考虑到各个城市经济发展状况,城市节水管理信息技术应用评价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立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能够满足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用水大户监控、节水统计分析等基本管理功能。调查计费水表、现有计量水表配备情况和需加装水表的数量及位置等。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平衡报告的苏州力慷于2024/7/2 10:49:5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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