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
三是许可分类不同。辐射安全许可将许可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三类,同时在许可种类的基础上再细分许可范围,许可范围分别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而放射诊疗许可分为放射、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管理。
五是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不同。放射诊疗许可对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按放射、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分别有执业相关要求,同时要取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辐射安全许可对从业人员按照X射线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放射,核医学,核子仪,放射性测井,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电子辐照,γ辐照,辐射安全管理,科研、生产及其他共十一类进行分别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辐射工作。
为什么要做预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申请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放射卫生预评价政策要求
放射卫生预评价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施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计划、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接触射线的工作人员应该在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的监测数据,是对人员进行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定级的重要依据。那么,个人剂量监测去哪里做比较好呢?
哪些机构可以做个人剂量监测呢?
只要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机构均可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如各省、地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
放射工作单位如果需要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须向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一个专人负责个人剂量计的收、发、内部管理协调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还应该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终生保存。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辐射环境本底检测的卓然辐射检测于2025/3/13 16:19:5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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