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中活动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和使用三类;活动的范围是指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的所有性同位素的类别、总活度和射线装置的类别、数量。辐射安全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的有效期限是5年。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和性同位素的行政许可,也是设备销售、供应商资质审核、压力容器制作许可认证、无损检测服务等的必备条件。
根据《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应当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我国源生产、销售与使用单位的。那么,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哪些呢?
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
(1)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2)正本内,范围分为Ⅰ类源、Ⅱ类源、Ⅲ类源、Ⅳ类源、Ⅴ类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副本内,范围写明源的核素名称、类别、总活度,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级别、日等效操作量,射线装置的名称、类别、数量。
(3)正本内,种类和范围填写种类和范围的组合,如生产Ⅰ类源和Ⅱ类源,销售和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三条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辐射防护检测公司的卓然辐射检测于2025/1/6 11:26:3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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